太原市
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次给予10万元补助;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补助。
依据山西省有关规定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追加奖励10万元。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优秀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做好储备。
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首次通过、重新认定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陕西省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10万元,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5万元。
对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给予3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投入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奖励;
对有效期满重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奖励。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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