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青岛市政府于2014年11月发布了关于实施“千帆计划”以加速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并提出实施“风帆计划”“整合各类科技资源,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 创新能力和良好增长,促进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形成。我市的转移模式调整结构 率先在科学发展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千帆计划”涵盖中小企业的全方位支持措施,完善现有的科技与创新政策体系t专注于支持目标。 针对薄弱环节 关注改革,创新和卓越的运营效率。
青岛市高新企业认定专项补助细则介绍:
“支持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支持企业的申报,“千帆”将对企业申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中介服务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未能首次申报的企业也可以申请补贴。青岛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特别补助基金实施细则规范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基金管理,提高资金补贴可操作性,明确流程资金补贴,确保管理的公开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培育和加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高科技企业识别补助基金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指导作用激发补贴资金的作用,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问:公司申请高新企业认定补贴专项资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企业应该是“千帆计划”入库公司。企业也是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包括未通过认证的企业和首次通过认证的企业,不包括企业的复审。例如,2015年,补贴范围是2014年该市首次申报高级企业。
问:报告过程中发生的实际中介服务费是多少?答案:中介服务费包括特殊审计 技术咨询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相关服务机构签发的发票和服务合同为准。其中,专项审计服务机构应当是一个合格的中介机构,纳入申报当年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财务审计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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