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56号)》和《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高〔2009〕178号),经研究,决定认定“尚坤•杭州互联网创新创业园”等26家孵化器为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杭州尚坤紫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每家给予100万元奖励,在2021年下达的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
希望你们按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共技术服务和孵化能力,将其打造成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基地和摇篮,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1月25日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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