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前三个月内,企业要向认定机构提交审核申请。如果未提交审查申请或审查不合格,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将自动失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颁发证书是2015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参加2019年的审核。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是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联系电话:0755-26037122